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黑龍江局網站消息,黑龍江雞西豐源礦業大通溝煤礦“12·21”較大水害事故調查報告發布。
2025年12月21日4時22分,黑龍江省雞西市滴道區黑龍江豐源礦業有限公司大通溝煤礦(以下簡稱大通溝煤礦)發生一起較大水害事故,造成5人遇難,直接經濟損失990.51萬元。
2025年12月24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煤礦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成立了由黑龍江局、省應急管理廳(省煤管局),雞西市政府及市公安局、市總工會、市煤管局等部門人員組成的黑龍江豐源礦業有限公司大通溝煤礦“12·21”較大水害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聘請4名安全生產專家參與事故直接原因分析認定工作,并邀請紀檢監察機關同步開展追責問責審查調查。
經調查認定,大通溝煤礦“12·21”較大水害事故是一起因技術管理不到位、防治水措施不落實、違規冒險作業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調查組建議對大通溝煤礦礦長、總工程師、地測(技術)副總工程師3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撤銷該3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資格,礦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建議對大通溝煤礦、豐源礦業、泰豐集團、新泰市國資中心、滴道區應急管理局(煤管局)、雞西市煤管局、滴道區政府等27名事故相關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