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批復文件,晉能控股集團大同礦區潘家窯礦井及選煤廠新建項目環評報告書正式獲批,標志這座千萬噸級新建煤礦項目核心環評手續落地。該項目已于2026年2月5日取得國家發改委項目核準批復(發改能源〔2026〕210號),項目建設籌備工作全面提速。
項目坐落于山西大同左云縣大同煤田西北部,東鄰塔山煤礦、南接馬道頭煤礦,屬國家發改委批復的大同礦區總體規劃新建礦井。礦井設計總產能1000萬噸/年,由常規產能800萬噸/年、儲備產能200萬噸/年共同構成,開采煤種為長焰動力煤,采用地下開采方式。礦區面積約90.14平方公里,環評批復口徑設計可采儲量5.31億噸,礦井服務年限37.9年,為大同礦區總體規劃確定的新建大型煤礦項目。
項目開采石炭系上統太原組3號、5號、7號煤層,屬于低瓦斯礦井。全井田劃分為1個開采水平8個盤區,因地制宜采用綜采放頂煤、綜采一次采全高、分層綜采等多種采煤工藝,部分盤區實施矸石充填開采。項目同步配套同等規模選煤廠,建設主副立井、井下矸石充填系統、礦井水處理站等主體與環保工程,產品煤主要依托鐵路專用線實現外運,相關配套工程需另行履行環評審批手續。
批復指出,項目地處風沙控制與林牧業生態功能區,區域分布永久基本農田、公益林、水源地、河流、文物保護單位等重要保護目標。項目建設運行將對區域生態系統、地下水、大氣、土壤等帶來一定不利影響,只有全面落實報告書及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舉措,環境影響才能夠得到有效管控。
批復強調,晉能控股集團要壓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編制環保措施清單,將環保要求納入工程設計、招投標與施工合同,不得擅自擴大建設規模。若項目發生重大變動,必須重新報批環評文件。項目完工后依法開展竣工環保驗收,正式投運后適時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首采區開采結束后,后續采區開采需要重新開展環評。
批復明確屬地監管責任,大同市生態環境局承擔事中事后主要監管職責,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做好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依職責開展監管。
責任編輯: 張磊